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,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,决定将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〈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津人社局发〔2020〕3号)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。
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
2023年3月2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,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,决定将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〈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津人社局发〔2020〕3号)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。
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
2023年3月2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