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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》 发表时间:2021-04-22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<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>的通知》,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我局草拟了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第一版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(详见下方附件)。热忱欢迎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。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srsjjczdfzk@tj.gov.cn,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,也可通过电话形式与我们沟通。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。
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。

联系人:张薇  杨晖

电话:23338025-8031;23338025-8010

2021年4月22

(人社执法总队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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